辽宁省水利厅行政许可事项便民告知书

 

项目名称

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机构资质审批

法律依据

1、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》第二十三条

2、《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管理办法》第五条

3、《水文水资源调查评价资质和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资质管理办法(试行)》

4、《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资质分级标准》

主管部门

辽宁省水利厅

接收机构

厅办公室

承办机构

水资源处

承办机构

负责人

尉成海

办理人

 

许可期限

自受理之日起20-30个工作日内

送达期限

自做出行政许可决定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(不予许可的在5个工作日内)。

申请人

法人或其他组织

申请递交方式

当面、信函

申请需提

供的材料

1、申请文件一式二份

2、申请表一式四份

3、法人资格证明

4、法定代表人和主要技术负责人的简历及身份证明

5、在职专业技术人员统计表、技术骨干职称证明

6、承担过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相关业务的业绩证明

7、必备的工作场所和专业技术设施、设备证明

8、单位章程或有关的管理规章制度

联系方式

通讯地址:沈阳市和平区十四纬路5号 邮编:110003

联系电话:024-62181209

电子信箱:

查询网址

http://www.dwr.ln.gov.cn

备注

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乙级资质审批分批进行,资质申请应该在各批次审批之前上报辽宁省水利厅