厅直各单位,各市水利(务)局: 为进一步规范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工作,确保工程系列水利专业评审委员会工作的科学性、权威性和严肃性,根据省人社厅有关文件精神,经研究,决定建立辽宁省水利厅职称评审专家库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 一、推荐条件 1.思想政治素质好,作风正派,坚持原则,认真严谨,秉公办事,能认真履行职责,身体健康。 2.具有正高级技术职务,任职4年以上,从事水文与水资源、农田水利、水土保持、水利水电工程及相关专业技术工作,具有较高的专业技术素质和学术造诣,在本行业有一定影响。 3.在职专业技术人员或“双肩挑”人员。 4.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专家、“省百千万人才工程”百人层次人选、省级优秀专家等优秀人才优先推荐。 二、推荐名额 1.厅直每个单位推荐1至2名。 2.每个市推荐1至2名,其中大连、沈阳市可推荐2至4名。 三、专家管理 1.按照“跨地区、本专业、高层次、权威性”的原则,对入库专家实行动态管理,每年调整一次,不断优化辽宁省水利厅职称评审专家库结构。 2.凡有下列情况之一,将退出专家库: ⑴丧失或违背所必须具备的思想政治条件和职业道德标准的。 ⑵受到党纪政纪处分,触犯国家法律、法规,构成犯罪,受到刑事处罚的。 ⑶评审审工作中不能客观、公正履行专家职责,工作渎职、失职的。 ⑷因身体原因不能承担专家评审工作的。 3.专家库的日常管理由辽宁省水利厅人事处负责。 四、有关要求 请各地、各单位按照以上条件认真推荐专家人选,填写《辽宁省水利厅职称评审专家登记表》及《辽宁省水利厅职称评审专家人选汇总表》(电子版请在辽宁水利信息网“水利公告”下载,网址:www.lnwater.gov.cn),并于7月31日前将上述表格报省水利厅人事处,电子版发送到邮箱:lnhfj@sohu.com。 联 系 人:黄福军 联系电话:024-62181488 传真:024-23863020 附件:1.辽宁省水利厅职称评审专家登记表 2.辽宁省水利厅职称评审专家人选汇总表
二○一○年七月十二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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